李白《赠孟浩然》诗云:“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。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”在群星灿烂的盛唐诗坛上,孟浩然作为开元间的杰出诗人,不但以创作大量山水田园诗丰富了诗歌的题材,而且以清淡旷远的风格闪烁着夺目的光彩,为唐诗的繁荣作出了贡献。
主要作品:
主要经历:
孟浩然,字浩然,唐代襄州襄阳(今湖北襄阳)人,人称孟襄阳。大约生于武则天永昌元年(689),卒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(740)。他出生于小庄园主家庭,父祖可能都没有做过官,但他自幼饱受正统的儒家教育。他在三十岁时作了一首《田园作》诗,其中说:“弊庐隔尘喧,惟先养恬素。卜邻近三径,植果盈千树。”又有《书怀贻京邑同好》诗云:“惟先自邹鲁,家世重儒风。诗礼袭遗训,趋庭绍末躬。昼夜常自强,词赋颇亦工。”说明他生活虽然淡泊素朴,但出身书香之家,家景也还殷实。在这样的家庭里,他具备了较好的经学和文学修养。
襄阳地处汉江水湾,西有万山,南有望楚山、岘山等,境内名胜甚多。孟浩然的家园在襄阳南郭外的岘山附近,名汉南园,又名涧南园。由此乘船过汉水,东南可至鹿门山,那里有他隐居的别业。肥田沃土,养育了诗人;名山胜水,陶冶着诗人的审美情趣。
他一生的生活经历比较简单,而且大半生是在襄阳隐居度过的。《旧唐书·文苑传》说他:“隐鹿门山,以诗自适。年四十,来游京师,应进士不第,还襄阳。张九龄镇荆州,署为从事,与之唱和。不达而卒。”根据《孟浩然集》,我们还知道,大约开元十三年前后,他还去过东都洛阳,或许应试,或许上书献赋,总之是为了求仕。周旋了约两年时间,结果失败了。于是满怀失意漫游吴越,时间长达三年,踏遍了江东沿海一带的山山水水。此外,他还游历过江淮、湘桂、巴蜀,时间也集中在中年,大抵为观赏山水的幽趣,同时寄托仕途失意的愁怀。
儒家处世的原则是“达则兼济天下,穷则独善其身”。孟浩然少怀大志:“冲天羡鸿鹄,争食羞鸡鹜。”从少年到壮年,“苦学三十载”,曾栖栖惶惶地奔走于两京之间,也曾闭门隐居,标榜清高,希企走“终南捷径”,都是为了求得一官半职。但是,“当路谁相假,知音世所稀”(《留别王维》),“世途皆自媚,流俗寡相知”(《晚春卧病寄张八子容》),他得不到执政者的有力援引,还受到权奸的压制,最后不能不落第而归,隐居林泉了。李白歌颂他“红颜弃轩冕”,“迷花不事君”,实际的情况是,满怀用世之心的孟浩然为“明君”所弃,无法得到轩冕,不得不“弃置乡园老”,从而“白首卧松云”的。
开元二十八年,王昌龄游襄阳。当时孟浩然疾疹发背将愈,因为高兴,浪情宴谑,吃了新鲜鱼虾等发物,疾病复发,死于冶城南园,时年五十二岁。他简单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,但他得到了后辈诗人深深的爱戴。他去世后不久,王士源就为他广求遗文,编集作序。王维过襄阳,画孟浩然像于刺史亭,并名其亭为浩然亭。伟大诗人杜甫也由衷地称道说:“复忆襄阳孟浩然,清诗句句尽堪传。”(《解闷十二首》之六)
文学成就:
在文学史上,孟浩然是初唐到盛唐过渡时期的一位诗人,他比李白、王维大十二岁,比杜甫大二十三岁。他的诗上承汉魏以来的优秀传统,对开启盛唐浑融完整的诗风有着积极的影响。
如前所述,孟浩然从年轻时起就怀抱“鸿鹄志”和热切的用世心,虽然多次求仕失利难免趋于消极,但绝不卑躬曲膝地阿附权贵。他遭到权贵的一再压制,求仕不成,于是拂衣而去,漂泊江湖,寄情山水;同时又不断写诗抒发不平之气。他在《秦中苦雨思归赠袁左丞贺侍郎》中忿忿地写道:“苦学三十载,闭门江汉阴。明扬逢圣代,羁旅属秋霖。岂直昏垫苦,亦为权势沉。二毛催白发,百镒罄黄金。泪忆岘山堕,愁怀湘水深。谢公积愤懑,庄舄空谣吟。跃马非吾事,狎鸥真我心。寄言当路者,去矣北山岑!”《自洛之越》说:“扁舟泛湖海,长揖谢公卿。且乐杯中酒,谁论世上名!”他甚至对至高无上的皇帝也发起牢骚来:“北阙休上书,南山归敝庐。不才明主弃,多病故人疏。”(《岁暮归南山》)他把满腹的怨气不加掩饰地倾泻出来,那可是需要些胆量和勇气的。《新唐书·文艺传》记载孟浩然在秘书省王维值宿处,对唐明皇面赋此诗,弄得明皇非常生气,说:“是卿弃朕,非朕弃卿!”于是放归南山,终身不仕。这故事带有传奇性,未必可信。但孟浩然的这些诗确实写得慷慨多气,毫无媚态,客观上都是对权势者压制人才的黑暗官场的揭露和抨击。
行旅诗:
孟浩然还有一些行旅诗,通过景物的描写抒发羁旅的乡愁和仕途的失意,写景中有兴寄,不徒吟花草嘲风雪而已。《途次望乡》:“客行愁落日,乡思重相催。况在他乡外,天寒夕鸟来。雪深迷郢路,云暗失阳台。可叹凄遑子,劳歌谁为媒!”这首诗以落日起兴,抒发日暮乡愁,并由此联想仕途失意,飘零异乡。“雪深”“云暗”既是即目所见,又暗喻仕途茫茫,寄慨是深沉的。又如《早寒江上有怀》:“木落雁南度,北风江上寒。我家襄水曲,遥隔楚云端。乡泪客中尽,孤帆天际看。迷津欲有问,平海夕漫漫。”以木落、北风、孤帆、迷津写身世之感,也凄恻动人。
明人胡震亨《唐音癸签》引《吟谱》说:“孟浩然诗祖建安,宗渊明,冲淡中有壮逸之气。”说孟浩然宗渊明,自然没有问题。说他祖建安,有的论者认为不明显。其实,所谓建安诗风,按照严羽的说法,其特点“全在气象”(《沧浪诗话·诗评》)。若从这一角度来看,说孟诗祖建安,还是说得过去的。孟浩然“风神散朗,救难解纷”,为人本来就有豪侠的一面。发而为诗,字里行间往往洋溢着豪情侠气。《送朱大入秦》:“游人五陵去,宝剑直千金。分手脱相赠,平生一片心。”《送吴宣》:“平生一匕首,感激赠夫君。”《送告八从军》:“男儿一片气,何必五车书。”《赠马四》:“四海重然诺,吾尝闻白眉。秦城游侠客,相得半酣时。”对有志之士寄予厚望,给以热情的鼓励,以至解剑相赠。这种重然诺、推义气的壮逸气概,颇似壮年时代的陶潜,而和汉代的游侠精神相通。孟浩然的这一风格给予李白以明显的影响。而他的《书怀贻京邑同好》《田园作》等咏怀诗,述家世,咏怀抱,慷慨悲凉,风格沉雄。这类诗虽然不多,体制也不够宏大,但其意义不可低估。从文学发展史看,它们实际上为杜甫《北征》《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》等长篇咏怀诗的创作开辟了道路。
田园山水诗:
孟浩然的山水诗,也有写得壮逸浑健的。唐人殷璠评论说:“浩然诗文彩葑茸,经纬绵密,半遵雅调,全削凡体。至如‘众山遥对酒,孤屿共题诗’,无论兴象,兼复故实。又‘气蒸云梦泽,波动(撼)岳阳城’,亦为高唱。”(《河岳英灵集》)清代的潘德舆《养一斋诗话》也说:“襄阳诗如‘东旭早光芒,浦禽已惊聒。卧闻渔浦潭,桡声暗相拨。日出气象分,始知江湖阔’,‘太虚生月晕,舟子知天风。挂席候明发,渺漫平湖中。中流见匡阜,势压九江雄。香炉初上日,瀑布喷成虹’,精力浑健,俯视一切,正不可徒以清言目之。”说孟诗“精力浑健”,与《吟谱》所谓“冲淡中有壮逸之气”,看法是一致的。代表这一风格的,除上举篇什外,再如《与颜钱塘登樟楼望潮作》《下赣石》《登望楚山最高顶》《九日龙沙寄刘大》等,无不见出诗人壮阔的胸怀和飞动的逸兴。
风格清淡的田园山水诗占孟浩然诗作的主要篇幅。这反映了他的审美情趣,也是孟诗的主要成就所在。王士源《孟浩然集序》说:“(孟浩然)学不为儒,务掇青藻,文不按古,匠心独妙,五言诗天下称其尽美矣。间游秘省,秋月新霁,诸英华赋诗作会,浩然句‘微云淡河汉,疏雨滴梧桐’,举坐嗟其清绝,咸阁笔不复为继。”“微云”“疏雨”正可视为孟诗清淡的典型例句。由这一记载也可看出,即在当时,孟诗也是以“清绝”倾倒群英的。孟诗今存二百多首,其中明用“清”字的就有四十二首五十字(尚不包括诗题中用字)。在他的笔下,水是清水,江是清江,风是清风,弦是清弦,光是清光,音是清音,有时甚至连一向使人凄哀忧愁的猿啸听起来也清心悦耳,能够净化心灵:“坐听闲猿啸,弥清尘外心。”(《武陵泛舟》)总之,不论客观的还是主观的,一切都“清”,一切无不可“清”。他欣赏的是清景,抒发的是清兴,探求的是清净之理。著名的五言绝句《春晓》:“春眠不觉晓,处处闻啼鸟。夜来风雨声,花落知多少。”《宿建德江》:“移舟泊烟渚,日暮客愁新。野旷天低树,江清月近人。”写隐居的闲适和行旅的愁怀,风格清旷自然,淡而有味。读这类诗,有如喝低度的醇酿,余香满口,越品越有滋味。
隐士:
孟浩然的诗篇基本上创作于开元盛世。同时,作为大半生蛰居襄阳一隅的封建隐士,他既没有卷入上层政治斗争的漩涡,就不可能看到当时事实上已经显露出来的种种社会矛盾,他所关心感慨的主要是个人的出处穷通,而不是人民的疾苦。这样,他的作品就只能局限于描写田园隐居和寻山访水的闲情逸致,抒发个人仕途失意的愁怀,因而缺乏广阔深厚的社会内容和光彩照人的理想。苏轼曾说:“浩然之诗,韵高而才短,如造内法酒手,而无材料耳。”(《后山诗话》引)这一评论是公允的。同李白、杜甫等伟大诗人相比,孟浩然的确算不上是才华横溢的诗人。他的诗不但数量少,题材狭窄;就诗体说,他所擅长的是五言,而且也止于短小篇什,而没有宏篇巨制,这正是他缺少才气和生活积累的局限。此外,孟浩然作为从初唐到盛唐过渡阶段的诗人,他的某些作品,如《美人分香》《春情》等,还有宫体诗的痕迹;另外一些与僧人道士的应酬之作,谈佛说道,标榜出世,身世两忘,那就更不足取了。
孟浩然诗生前无自定本,直至他死后,王士源“乡里购采”,“敷求四方”,集其诗二百一十八首,编为四卷,始有孟集行世。但原集至宋已亡。今存南宋蜀刻本《孟浩然集》二百一十二首,为南宋人所辑,少原集六首,且多残缺讹舛。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明刻本增至二百六十三首,较原集反多出四十五首,是后人掺入的作品。但丛刊本现今通行,文字上的讹误也较少。本书便以丛刊本为主要依据,同时参稽宋本和《全唐诗》,选诗差近孟诗的一半,孟诗的精华基本已包括其中了。
诗集的编次,自然以编年为上。但孟浩然一生经历简单,史传记载甚略,许多作品很难考定写作年代,欲将孟诗完全编年,殆无可能。本选译以诗体为次,先五古,次七古,次排律,次五律,次七律,次五绝,次七绝。各体之下,大略以年代先后为次;其无可依据者,则次于最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