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武威送刘判官赴碛西行军」
岑参
火山五月行人少,看君马去疾如鸟。
都护行营太白西,角声一动胡天晓。
赏析:
这首诗作于唐玄宗天宝十载(751年)五月,时岑参首次出塞,任职于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。诗题中的“武威”(今甘肃武威)是河西走廊重镇,为西行要冲;“碛西”则指西域沙漠以西的广阔区域,即刘判官此行的目的地。此次送别发生在盛唐向西域积极经略的宏大背景下,友人奔赴的不仅是地理上的远方,更是国家战略与个人功业的前沿。
与寻常饯别不同,岑参此作被后世注家标注为“口占”,意即即兴吟成。这一创作状态决定了诗歌洗练明快、意象飞扬、不事雕琢的特质。它摒弃了杯酒酬唱的琐细,直接切入最具边塞典型性的时空节点——火山酷暑、军情似火。在这首诗中,送别不再是私人情感的缠绵流露,而成为一场融入壮阔时代图景的、充满动感与张力的英雄出征剪影,体现了盛唐边塞送别诗特有的豪迈格调与昂扬精神。
首联:“火山五月行人少,看君马去疾如鸟。”
五月的火焰山酷热难当,路上行人稀少;目送你的坐骑飞驰而去,迅疾得如同掠过的飞鸟。
开篇以极富边地特色的艰苦环境起兴。“火山五月”点明时地,其炎热令人望而却步,“行人少”三字以客观陈述强化此意。然而,就在这常人避之不及的背景中,诗人聚焦于一个迅疾的动态:“看君马去疾如鸟”。一个“看”字,将诗人(及读者)的视线牢牢锁定在行者身上。“疾如鸟”的比喻精妙绝伦,既写出了骏马奔驰的速度感,更赋予了整个场景一种轻盈、矫健、一往无前的视觉美感与精神意象。苦热环境与矫健姿态形成强烈反差,英雄气概跃然纸上。
尾联:“都护行营太白西,角声一动胡天晓。”
都护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,那里号角一声长鸣,便能划破胡地的长空,唤来黎明。
诗人的目光与思绪紧随飞驰的马蹄,投向更遥远的时空深处。“都护行营太白西”,以天文星象(太白星,即金星)指示方位,极言行营之远、之偏,充满瑰丽的想象色彩。“角声一动胡天晓”是千古名句,它包含了多重意蕴:其一,是军营一日生活始于晨角的写实;其二,“角声”是军威与号令的象征,“胡天晓”则暗喻大唐的威仪与秩序能照亮、唤醒遥远的边地;其三,从诗歌的内在节奏看,一声画角仿佛穿透诗歌文本,在读者耳畔轰然鸣响,具有唤醒全诗的震撼力。此句以声音收束全诗,将送别的场景无限延展,意境苍茫而雄浑。
整体赏析:
这首七言绝句堪称盛唐边塞送别诗中的“速写”神品。它不铺陈,不渲染,仅用二十八字,便完成了一次从“目送”到“神驰”、从具体场景到恢弘想象的完整艺术创造。
诗歌的结构精炼而巧妙:前两句写“实景送别”,后两句写“虚景遥想”。实写部分,以“火山”之静(行人少)烘托“马去”之动(疾如鸟),画面极富张力。虚写部分,则通过“太白西”的辽阔空间与“角声动晓”的震撼声响,构建出一个充满威严与希望的远方军营意象。虚实之间,由“看”这一动作自然衔接,情感也由眼前的钦佩升华为对胜利与功业的遥祝。
全诗最显著的特质是其迅捷的节奏感与高昂的乐观精神。没有离愁,没有忧惧,只有对友人英姿的赞叹与对其所赴事业的崇高想象。那“疾如鸟”的身影,是盛唐士人积极进取精神的化身;那“胡天晓”的角声,则是盛唐国威远播的壮丽回响。岑参以其天才的笔触,将一次具体的送别,提炼并升华为了一个时代的昂扬符号。
写作特点:
- 即兴式速写与焦点凝聚:作为“口占”之作,诗歌呈现出捕捉瞬间、聚焦核心的速写风格。诗人摒除一切枝蔓,只撷取“火山”、“飞马”、“行营”、“角声”四个核心意象,并以“看”与“想”的视线逻辑贯穿,在极简的形式中凝聚了最强烈的印象与情感。
- 比喻的奇崛与动感:“疾如鸟”的比喻,新颖而贴切。它不同于形容马快的常见比喻(如“流星”、“闪电”),而是赋予其一种轻盈、灵动、充满生命力的美感,与边塞诗的刚健底色相映成趣,展现了岑参丰富的想象力。
- 时空的夸张与意象的升华:“太白西”以星象言远,是空间的诗意夸张;“角声一动胡天晓”,则是将声音的力量无限放大,仿佛具有改换天象的伟力。这种超越现实的夸张,并非虚妄,而是情感强度与信念力量的外化,极大地提升了诗歌的境界。
- 声音收尾的悠长韵味:以“角声”这一极具穿透力和象征性的声音意象作结,是诗人的匠心所在。它打破了视觉画面的局限,让诗歌的意境在读者的想象中继续回荡、蔓延,产生了“言已尽而声未绝”的悠长艺术效果,完美契合了送别时目送归鸿、心随声远的怅惘与壮怀。
启示:
这首诗如同一幅笔力遒劲的边塞速写,启示我们关于“告别”与“前行”的另一种美学。它告诉我们,最高级的送别,有时不是执手相看泪眼,而是目送一个身影毅然决然地融入更壮阔的风景。诗中的“看”,是一种饱含赞赏与信任的凝视。当友人的志向与时代的召唤同向而行时,送别者的情感便自然超越了私谊的感伤,升华为一种对壮举的见证与对宏图的共情。
同时,这首诗展现了如何将个人的征程置于宇宙级的时空尺度下进行观照。“太白西”的辽远与“胡天晓的庄严,使得一次军事行动获得了史诗般的质感。这提示我们,个体生命的价值与光彩,往往在与宏大事业或历史进程的连接中得以彰显和永恒。
最终,岑参在这首短诗中灌注的,是一种盛唐特有的“速度感”与“黎明感”。“疾如鸟”是行动的效率与激情,“胡天晓”是信念带来的光明与希望。它激励着所有读者:面对人生的“火山”之旅,当如飞鸟般迅捷无畏;坚信每一次奔赴,都终将以自己的一声“角动”,迎来属于自己、也属于时代的“天晓”。
关于诗人:

岑参(715 - 770),原籍南阳,移居江陵(今湖北荆州)。少时读书于嵩山,后漫游京洛河朔。岑参以边塞诗著称,写边塞风光及将士生活,气势磅礴,昂扬奔放,与高适一起是盛唐边塞诗派的杰出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