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长卿(?- 约786),字文房,河间(今河北献县)人。少时读书嵩山中,后移家鄱阳(今江西),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七三三年)进士及第。至德中,自监察御史出为转运使判官。为鄂岳观察使吴仲孺诬告犯赃罪,系姑苏狱久之,贬为潘州南巴(今广东茂名县东)尉。因有人为之辩白,量移睦州司马。官终于随州(今湖北随县)刺史,故其诗文集名为《刘随州集》。
刘长卿进士及第时比王维仅迟了三年,他应当属于盛唐诗人。但他诗名著闻于上元、宝应年代以后,因此文学史上把他列为中唐诗人。其实在中唐诗人中,他是前辈了。他的诗也属于王、孟一派,五言诗最著名,也最为自负,曾自以为“五言长城”,即是无人能超越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