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赠孟浩然」
李白
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。
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
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。
高山安可仰,徒此揖清芬。
赏析:
这首诗约作于开元二十七年(739年)李白游襄阳拜谒孟浩然之后,或为次年孟浩然去世前的赠别之作。时孟浩然已名满天下,虽终身布衣,其隐逸之高风与诗名之清雅却深为李白所景仰。这首诗是李白作品中极为罕见的、以完整五律形式对一位在世诗人表达崇高敬意的作品,集中体现了李白对孟浩然人格境界的理解与推崇,亦折射出自身“不屈己,不干人”的精神追求。
第一联:“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。”
我敬爱的孟夫子啊,您那超逸的风度与才情,早已为天下人所共知、传扬。
开篇直抒胸臆,毫不掩饰对孟浩然的倾慕之情。“爱” 字统领全篇,奠定了全诗热烈而庄重的感情基调。“风流” 在此并非指风流韵事,而是指孟浩然兼具诗名、才情、风度与节操的卓然品格。此句以最直接的方式,将一位在野诗人的社会声望与人格魅力提升到极致。
第二联:“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”
您在青春年少时便主动舍弃了荣华富贵与仕途功名,直至白发苍苍,依然高卧于青松白云之间,安享隐逸之趣。
此联以精炼的笔法概括了孟浩然的一生志趣。“红颜” 对 “白首”,勾勒出时间跨度;“弃轩冕” 对 “卧松云”,则揭示了其一以贯之的人生选择。“弃”字有力,表明这是主动的、清醒的抉择;“卧”字则生动传神,描绘出其与自然合一的从容姿态。两句合观,一位终身不仕、逍遥世外的高士形象跃然纸上。
第三联:“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。”
您常常陶醉于明月清辉之下,饮酒至酣(“中圣”即中酒,醉酒之美称);您流连沉醉于山花烂漫之中,而不愿去侍奉君王。
此联具体描绘孟浩然的隐逸生活细节。“醉月” 与 “迷花”,将诗酒人生与自然审美融为一体,充满高雅的艺术情趣。“频” 字见其常态,“不事君” 则斩钉截铁地申明其人生立场。在李白笔下,这种选择并非消极避世,而是一种更高尚、更自由的生命姿态的主动追寻。
第四联:“高山安可仰,徒此揖清芬。”
您巍峨的品德如同高山,令我如何能够企及仰望?我只能在此,怀着深深的敬意,向您高洁的芬芳品格拱手致礼。
尾联以比喻和象征作结,将情感推向高潮。“高山仰止” 的典故,表达了对孟浩然人格的极度推崇。“安可仰” 以反问句式强化了这种崇高感的不可企及。“揖清芬” 则是全诗情感的凝结,“清芬”既指其诗风的清新,更喻其人品的芳洁。诗人以谦恭的“揖”礼,完成了对这位精神偶像最高形式的礼赞。
整体赏析:
这首诗是李白五律中结构严整、情感充沛的杰作。全诗采用“总—分—总”的结构:首联总写敬爱之情与风流之名;颔联与颈联以生平梗概与生活细节分述其“隐”与“逸”;尾联则总括其人格如山,并致以最高敬意。诗中充满了矛盾的和谐:一方面是李白式喷薄直露的激情(“吾爱”),另一方面是孟浩然式冲淡平和的形象(“卧松云”);一方面是世俗公认的功名标准(轩冕、事君),另一方面是诗人标举的价值选择(弃之、不事)。李白正是在这种对比与选择中,树立了一个他心目中理想的文人人格典范。
写作特点:
- 精妙工稳的对仗艺术:诗中两联对仗极其工整,如“红颜”对“白首”,“弃轩冕”对“卧松云”,“醉月”对“迷花”,“频中圣”对“不事君”,不仅形式完美,更在内容上形成了从时间到行为、从外在到内在的立体刻画,内涵丰富。
- 典故与意象的含蓄运用:“中圣”用曹魏时徐邈之典,含蓄典雅;“高山”化用《诗经》“高山仰止”,妥帖自然;“松云”、“清芬”等意象,则共同构建出清高绝俗的意境。
- 情感表达的热烈与庄重:全诗情感饱满,但表达庄重得体。起句热烈,结句恭敬,中间叙述充满钦佩,整体形成了敬而不媚、慕而不谀的真诚基调,展现了李白对真正贤者的尊重。
启示:
这不仅是一首赠友诗,更是一首 “人格理想颂” 。它向我们展示了一种超越时代的人生价值评判:一个人的成功与伟大,并非必然与功名利禄挂钩。孟浩然以其“风流天下闻”的才情与“白首卧松云”的坚守,赢得了李白乃至后世至高的尊敬。这首诗启示我们,在多元的价值体系中,保持精神的独立、追求艺术的真谛、守护心灵的宁静,同样可以成就一种崇高而有感染力的人生。同时,李白这种毫不吝啬对他人美德予以真诚赞颂的胸襟,本身也是一种可贵的人格光辉。
关于诗人:

李白(701 - 762)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。唐诗堪称中国文学史上最璀璨的星座之一,而其中最耀眼的明星当属李白。李白将中国的古典诗歌,尤其是浪漫主义诗歌推向了顶峰,并以卓越的成就影响了古今中外一代代优秀文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