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赠别二首 · 其二」
杜牧
多情却似总无情,惟觉樽前笑不成。
蜡烛有心还惜别,替人垂泪到天明。
赏析:
此诗与第一首作于同一时期,即唐文宗大和九年(835年)春,杜牧离扬赴京前夕。两首诗虽为组诗,情感焦点与艺术手法却截然不同。如果说第一首是外向投射的,是诗人将全部目光与赞美投注于所爱之人,为其绘制一幅永恒的诗意肖像;那么这第二首便是内向反观的,是诗人将目光收回,转而深刻内省与剖析离别之际自我内心的真实情状。
此时的杜牧,身处人生转折点。离开繁华而自由的扬州,前往政治中心长安,前途充满未知。这场与红颜知己的离别,因此裹挟了更为复杂的个人际遇感怀。诗中的情感张力,不仅源于儿女情长,也隐约渗透着一种对安稳岁月流逝的眷恋与对前程莫测的忧思。因此,这首以“无情”写“多情”、以“蜡烛”代“人泪”的短诗,实则是诗人以一种高度凝练与象征的手法,书写了自身在重要人生关口所体验到的、那种难以名状的沉重与悸动。
首联:“多情却似总无情,唯觉樽前笑不成。”
内心充满深情,此刻却好像总是显得冷漠无情;只觉得在这饯别的酒宴前,想要强颜欢笑也终究无法做到。
开篇便直抵情感最复杂、最矛盾的深处,提出了一个动人的悖论。“多情”是本质与底色,是离愁别绪的根源;“似总无情”是临别时的外在表现,是因情感过于浓烈沉重而导致的语言和行为上的凝滞、沉默、甚至疏离。这种“情到浓时情转薄”的心理真实,被诗人敏锐地捕捉并精准道出。下句以具体场景深化此矛盾:“樽前”本是应酬、劝慰、抒怀之处,理应谈笑风生以冲淡哀伤。然而“笑不成”三字,如一个特写,凝固了所有试图伪装的努力终告失败的瞬间,揭示了那压倒一切的哀伤是何等真实而强大。这种“欲笑不能”的无力感,比涕泪纵横更能传达离别的彻骨之痛。
尾联:“蜡烛有心还惜别,替人垂泪到天明。”
蜡烛仿佛也有惜别之心,它彻夜垂泪,替黯然神伤的人们流淌着泪水,直到天色破晓。
此联是神来之笔,将抒情推向物我交融的化境。诗人移情于物,赋予无情之物以人的情感与知觉。“蜡烛有心”,“心”字巧妙双关,既指烛芯,又指人心。蜡烛燃烧时脂液下注,状如流泪,这本是物理现象,诗人却将其诠释为“替人垂泪”,是将内在无形、无边、难以承受的哀伤,外化为可见、可感、持续不断的具象流淌。一个“替”字尤为深婉:或许是人已悲伤到流不出泪,或许是人间的泪水已不足以表达这份哀愁,故需借物以尽哀。而“到天明”则暗示了离别长宴的通宵达旦,以及双方在无言中承受的、漫长如夜的煎熬。烛泪至晓方歇,象征着离愁的绵长与深重,非一时一刻所能消解。
整体赏析:
这首七绝是古典诗歌中抒写离情的典范之作,其艺术魅力在于它成功地将一种极端个人化、瞬间化的情感体验,提炼并升华为具有普遍共鸣的经典情境。
全诗的核心在于 “压抑”与“投射” 的情感处理艺术。前两句写“压抑”:情感的极度充盈(多情)导致外在的极度收敛乃至反常(似无情、笑不成),这是一种巨大情感张力下的内爆状态。后两句写“投射”:当人的情感无法在自身层面完全承载与表达时,便将它“投射”到身边的客观物象(蜡烛)之上,让物代替人去完成“惜别”与“垂泪”的情感仪式。这种从“人”到“物”的抒情转换,不仅避免了情感的直露与力竭,更创造出一个凄美绝伦、意味深长的象征世界。
与第一首的明媚、开阔、以赞颂为主不同,本诗始终笼罩在一种 “低光度”的、内省的、充满煎熬感的氛围中。它不展现美,而展现痛;不描绘对象,而剖析自我;不以城市春色为背景,而以一室烛光为剧场。两首诗一外一内,一扬一抑,共同构成了告别时刻完整而立体的情感宇宙。
写作特点:
- 悖论式开篇的深刻张力:“多情却似总无情”。这一开头立即确立了诗歌复杂深刻的情感基调。它揭示了一种超越日常逻辑的情感真实——最深刻的感受,往往无法以最直接的方式呈现,反而会以相反的表象伪装自己。这种悖论修辞,极具思想与情感的冲击力。
- 细节捕捉与场景定格:“唯觉樽前笑不成”。诗人选取了饯别宴上最具包蕴性的一瞬——“笑不成”。这个细节,包含了试图振作、努力失败、情感决堤前的临界状态等诸多心理内容,以一瞬而涵括了整个离别场景的情感本质,极具典型性与感染力。
- 拟人象征的完美融合:蜡烛的意象运用达到了拟人与象征的至高境界。拟人在于赋予其“心”与“惜别”之情;象征在于,蜡烛本身就是燃烧、奉献、照亮别夜,又在泪水中耗尽自己的多重隐喻。它既是场景道具,又是情感载体,更是诗人与恋人情感的客观对应物,意蕴极其丰厚。
- 情感节奏的巧妙控制:全诗情感流变如一条暗河。首句是深沉的漩涡(多情/无情),次句是压抑的阻滞(笑不成),第三句是情绪的转移与出口(蜡烛有心),末句则是情感彻底的、绵长的释放(垂泪到天明)。这种由内敛到外化、由凝滞到流淌的节奏,完美契合了离别之夜情感发展、积蓄、最终寻得寄托的心理过程。
启示:
这首深邃的绝句所给予我们的启示,如同其诗中的烛泪,缓缓浸润,层层透达。它首先关乎情感的认知与理解。诗歌揭示了一个常被忽略的真相:最浓烈的情感,其外在表征未必是热烈的言语或眼泪,反而可能是“似无情”的沉默与“笑不成”的滞重。在人与人的交往中,我们往往习惯于倾听言说,却不易读懂沉默;善于回应笑容,却难以承托那份“欲笑不能”的沉重。这首诗提醒我们,真正的深情,有时正栖身于那些无言的表象之下,需要以更敏锐的感知与更宽容的耐心,去解读那些超越言语的情感密码。
进而,它指向艺术表达的智慧。杜牧并未直接倾诉“我多么悲伤”,而是将目光投向桌案上的蜡烛,让“有心”的烛芯“替人垂泪”。这一笔,完成了从“直抒胸臆”到“移情于物”的飞跃。它示范了如何为抽象、混沌的内在情感,寻找到一个具象、优美且意蕴丰饶的客观对应物。蜡烛在此不仅是道具,更是情感的容器与象征。这启示我们,无论是在文字还是其他形式的创作中,让外在的“物”成为内在“情”的镜子与代言者,往往能避开表达的枯竭与直白,从而抵达更普遍、更持久的共鸣。
最终,它叩问着人生的体验与困境。离别,作为生命的常态,总伴随着难以完全安放的哀伤。诗作呈现了面对这份哀伤的完整心路:始于对情感本身的诚实面对(“多情”),历经其在特殊时刻的非常态表现(“似无情”、“笑不成”的压抑与挣扎),终而寻得一个诗意的、象征性的出口(“蜡烛替人垂泪”)。这不仅仅是一种修辞,更可视为一种情感的疗愈与升华之道。它暗示我们,当情感本身过于庞大而无法在现实层面直接消化时,通过艺术的、象征的方式将其外化与客体化,或许能帮助我们与之共处,并在凝视与表达的过程中,获得某种释然与超越。 杜牧以一首诗,为所有无处安放的别愁,提供了一座不朽的安顿之所。
关于诗人:

杜牧(803 - 853),字牧之,京兆万年(今陕西西安)人。唐文宗时进士,历官弘文馆校书郎,州刺史,中书舍人。晚唐诗人中,他是有自己特色的一人,后人并称李商隐与杜牧为“小李杜”。其诗明媚流转,富有色泽,七绝尤有情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