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新婚别」
杜甫
兔丝附蓬麻,引蔓故不长。
嫁女与征夫,不如弃路旁。
结发为君妻,席不暖君床。
暮婚晨告别,无乃太匆忙。
君行虽不远,守边赴河阳。
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?
父母养我时,日夜令我藏。
生女有所归,鸡狗亦得将。
君今往死地,沉痛迫中肠。
誓欲随君去,形势反苍黄。
勿为新婚念,努力事戎行。
妇人在军中,兵气恐不扬。
自嗟贫家女,久致罗襦裳。
罗襦不复施,对君洗红妆。
仰视百鸟飞,大小必双翔。
人事多错迕,与君永相望。
赏析:
这首诗是杜甫代表作“三别”(《新婚别》、《垂老别》、《无家别》)中的第一首,作于唐肃宗乾元二年(759年)春。时安史之乱未平,郭子仪等九节度使之兵溃于邺城,为补充兵员,朝廷在洛阳至潼关一带大肆抓丁。正是在这样极端残酷的战时背景下,杜甫以“代言体”形式,借一位新婚次日即面临生离死别的新娘之口,抒写了战争对普通人伦与幸福最无情、最细微的摧残,展现了普通民众在国难面前的深痛与坚忍。
第一段:兔丝附蓬麻,引蔓故不长。嫁女与征夫,不如弃路旁。结发为君妻,席不暖君床。暮婚晨告别,无乃太匆忙。
(我就像)那依附在低矮蓬麻上的菟丝子,藤蔓注定无法长得太长。把女儿嫁给一个即将出征的士兵,还不如当初就把她抛弃在路旁。
我与您结发成为夫妻,连您床上的席褥都未曾睡暖。昨晚成婚,今晨就要告别,这岂不是太过匆忙?
诗歌以两个震撼的比喻开篇。“兔丝附蓬麻”,以柔弱的菟丝子(新娘)依附于短命的蓬麻(征夫)自喻,预示了这段婚姻根基的脆弱与结局的悲剧性。“不如弃路旁” 是痛极之语,将战乱时代征人妻子的命运写得比弃婴更惨,直斥战争的荒谬。“暮婚晨告别” 这一极端情境,浓缩了战时普通人幸福的转瞬即逝,“无乃太匆忙” 的诘问,是对命运无情最沉痛的控诉。
第二段:君行虽不远,守边赴河阳。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?父母养我时,日夜令我藏。生女有所归,鸡狗亦得将。
您此行虽不算遥远,但却是去守卫生死一线的河阳战场。我的名分尚未明确,叫我如何去拜见公婆?
回想父母养育我时,日夜让我深居闺中。都说女子终须有个归宿,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。
此段转向现实困境的铺陈。“妾身未分明” 是新婚即别带来的特殊伦理困境:按照古礼,新娘需在婚后次日“见舅姑”(拜见公婆)才算名分确定。丈夫的突然离去,使她陷入了身份未明的尴尬与孤立。由此引出对父母教育的回忆(“日夜令我藏”)和“嫁鸡随狗”的俗语,既表现了她的教养与认命,也深化了其命运的普遍性——一个按社会规范成长的女子,却被非常态的战争抛入了命运的漩涡。
第三段:君今往死地,沉痛迫中肠。誓欲随君去,形势反苍黄。勿为新婚念,努力事戎行。妇人在军中,兵气恐不扬。自嗟贫家女,久致罗襦裳。罗襦不复施,对君洗红妆。仰视百鸟飞,大小必双翔。人事多错迕,与君永相望。
您如今要前往那九死一生的战场,这让我痛彻心肠。我发誓想跟随您而去,又恐局势复杂反添慌乱。
请您不要惦记新婚,努力去为国征战吧。若有妇人在军中,恐怕会影响士气昂扬。
可叹我本是贫家女子,积攒许久才备好这身嫁衣裳。从今起这罗襦我不再穿着,当着您的面,我洗净这红妆。
抬头望见百鸟飞翔,无论大小都成对成双。可人间事总这般错忤不顺,我唯有与您——永远遥望。
这是全诗情感的升华与归宿。新娘的情感在“沉痛迫中肠”的极致痛苦与 “勿为新婚念,努力事戎行” 的理性抉择间激烈挣扎。她甚至想到了随军,但又以 “妇人在军中,兵气恐不扬” 的朴素认知自我克制,展现出以家国为重的深明大义。随后,“对君洗红妆” 这一决绝的动作,是她情感的宣誓与归宿的抉择——洗去红妆,意味着从此告别新婚的欢愉,进入漫长、坚贞的等待。结尾以“百鸟双翔”反衬人间离别,在 “人事多错迕” 的叹息中,以 “与君永相望” 的誓言作结,将个人的悲剧升华为一种具有永恒感的忠贞与守望。
整体赏析:
这首作品的艺术成就在于杜甫以惊人的同理心与白描功力,完成了一次完美的“角色代入”。他深入一位底层新娘的内心世界,将其情感脉络刻画得波澜起伏、真实可信:从悲愤的控诉,到现实的惶惑,再到痛苦的挣扎,最终归于坚忍的牺牲与守望。全诗采用乐府民歌式的独白体,语言质朴如话,却字字血泪。诗中新娘的形象,不再是传统闺怨诗中被动哀伤的角色,而是一个在巨大灾难面前,经历了情感风暴后,最终将个人痛苦融入家国责任的、有血有肉、可敬可佩的女性。她最终的选择(劝夫、罢妆、永望),是普通人在别无选择中的最高选择,体现了杜甫笔下民众那种“哀而不伤,怨而不怒”的坚韧品格。
写作特点:
- 精妙的比喻与起兴:开篇“兔丝附蓬麻”的比喻,贴切而凄美,奠定了全诗的悲剧基调;结尾“百鸟双翔”的起兴,以自然之和谐反衬人事之乖违,余韵悠长。
- 细腻的心理发展轨迹:诗歌严格遵循了“遭遇变故→情感宣泄→现实考量→理性抉择→情感升华”的心理逻辑,使人物形象立体丰满,极具感染力。
- 细节动作的象征意义:“对君洗红妆”这一典型细节,极具视觉冲击力和情感承载力,象征着告别新婚、坚守贞洁、等待归来的多重誓言,是人物性格的定睛之笔。
- 个人悲剧与时代背景的深度融合:全诗无一字直接描写战场或朝廷,但通过“赴河阳”、“事戎行”等点到即止的交代,将个人的新婚之别牢牢钉在安史之乱的大背景下,实现了“以小见大”的史诗效果。
启示:
《新婚别》让我们看到,战争最大的罪恶,不仅在于夺走生命,更在于摧毁了人类最基础、最美好的情感与伦常——一夜的婚床之暖。诗中新娘从“不如弃路旁”的绝望,到“与君永相望”的坚守,完成了一次精神的涅槃。她启示我们,在无可逃避的巨大苦难面前,人依然可以保有选择的尊严:可以选择沉溺于悲痛,也可以选择在认清悲剧的必然后,将个人的情感升华为一种更宽广的付出与持守。
这首诗穿越千年,依然动人,因为它触及了人类共同的软肋:对安稳幸福的渴望,以及在命运重压下精神的韧性。它提醒我们,任何宏大叙事(如战争、国策)都不应忽视其对无数个体微观幸福的碾轧;而个体在时代洪流中那份“努力事戎行”的担当与“永相望”的忠贞,则是人性中最不灭的光辉。
关于诗人:

杜甫(712 - 770),字子美,唐代大诗人,被称为“诗圣”。他出生于一个逐渐没落的官僚家庭,祖籍襄阳,后来迁居巩县(今河南巩县)。杜甫一生坎坷,动乱流离的生活使他对大众的疾苦有切肤之感,因而他的诗歌总是紧密结合时事,较全面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,思想深厚,境界开阔。在诗艺上他兼备众体,形成“沉郁浑厚”的独特风格,成为我国历史上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。